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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又见龙血神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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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邪龙族的队伍和诸神黄昏的队伍撞上了。

诸神黄昏这几位也是刚聚到一起不久,最强大的半步渡劫的那位桑德斯并没有在这支队伍里。

就算他不在,诸神黄昏依旧强大,毕竟这可是欧洲总部派出来的人,每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而邪龙族的都是龙血神仆乘骑着龙血马,拿着一把黑铁长枪,五人一队,横冲直撞。

全部是通灵期以上的龙血神仆。

别小看通灵期,当时围攻安妮·吉尔伯特的龙血神仆都是通灵初期。

但凡涉及到龙这个字的生物,修行没有一个不慢的,但是因为身体的强大,一个通灵期的龙血神仆可以轻松对付八九个通灵期的异血,除非那是一帮天才组成的队伍。

而至于这些龙血神驹,也不是一般的马匹,他们也有着强大的进攻性。

而诸神黄昏的这支队伍,合起来也就是三个人。

B级血咒“暴血”的亚伯拉罕,B级血咒“涛天潮”的格瑞斯,和A级血咒“风火灵体”的米歇尔。

他们各自手持相同的钢盾马刀,显然是从同一个地方收集过来的。

暴血这种血咒是比较特殊的,通过使用血咒,然血液浓度瞬间升高,换取高级血统的身体能力。

而“风火灵体”是一种风系和火系的混合血咒,可以在身上附加火焰,随着风元素的汇聚让火元素越来越强大,到达临界点后才慢慢消退下来。

加上个何赐曾经见识过的“涛天潮”。

这三个可都是高阶血咒,属于诸神黄昏能拿出的非贵族直系子女中最强大的战斗力了! 但是就算这样,三个实力最弱也是脱俗中期的人只能节节逼退。

这些龙血神仆太强大了,他们利用足下的神驹的爆发力,两三步就能让加速度完全起来,一枪一枪刺出,每一次都是致命的威胁。

“我们得走

亚伯拉罕大吼。

格瑞斯双手挥舞,周围的水分子被他凝聚成两条粗壮的水龙,抽打着龙血神仆,但是看起来,除了减速也没什么大用,她一边进攻一边喊:“我也知道得走,但是你得帮我们拉开空间啊

亚伯拉罕那么着急是因为他的“暴血”使用时间快到了,失去了“暴血”的加成,他的作战能力将大幅度下降——甚至可能成为一个累赘! “我们得想办法通知更多的人来到这里

米歇尔在与骑士们几次搏斗后也有些脱力的感觉,A级血咒就是A级血咒,她浑身燃烧高温,就算是龙血神仆也不敢轻易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