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错误恋人
作者:冰點
原創 / 男男 / 現代 / 微H / 正劇 / 天真受 / 美人受
天真痴傻小少爷x心机深沈穷小子(更新不固定,有灵感就更!)
程家的小少爷程韵心出身豪门,地位原本应在万人之上,可惜因为年幼时走丢,再找回来的时候人已经变得痴傻。他不会表达,但一直在用自己的方式寻找着一个人,一个在他最艰难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的“哥哥”,直到他无意中看到了谭越。
谭越是个山沟里出来的穷小子,却长得俊美非凡,因着程韵心的记忆错误,入了程小少爷的眼,为了唾手可得的财富和地位,谭越入赘了程家,他心机深沉又善于隐忍,本性是狼,却专心在程韵心面前扮演成一条温顺友善,忠心耿耿的狗,可狼真的能变成狗吗?
第1章 第一章 初遇
“你这个傻子怎么还在睡,快起来干活!”程韵心猛地惊醒了,他坐起来激烈地喘着气,梦中的男人高高举着皮带,那皮带正要落下来抽在自己身上,梦里的景象太过真实,像是在现实中已经发生了无数次一样,他害怕地抱着自己的头,想把自己缩成小小一团,这样就不会被男人发现了。
睡在他旁边的人被他的动作弄醒,床头一盏灯光柔和的小灯亮了起来,“怎么了?又做噩梦了?”,他对那个人的依赖像是刻进了骨子里,一下子就扑到那个人的怀里,瑟瑟发抖起来,抱着他的男人沉稳可靠,似乎永远都那么从容不迫,缓缓拍着程韵心的后背安抚他,“不怕,不怕,没事了”。
“谭越...”,被人叫到名字,谭越低低地应着,“我在呢,没事了”,他的手被程韵心攥住了,握得紧紧的,像是生怕他跑了一样,拉住他的手,程韵心总算是安静了下来,两个人重新躺下,他把程韵心搂在怀里轻拍着安慰,总算是把人哄入睡了。
“小少爷,昨晚睡得还好吗?”,老管家一脸关心地问程韵心,程韵心点点头,老管家这才放心下来,他算是看着程韵心长起来的,程韵心五岁时跟着保姆出去逛庙会,不知怎么回事就被人群冲散了,人也被拐卖到偏远地区的乡下,发了一场高烧,穷乡僻壤又无钱医治,直接就被烧傻了,程家可谓是动用了所有的人力和资源,可程家的背景再厉害,手也伸不到全国各地,这一找就是十年,直到程韵心十五岁时才将人找了回来。
程韵心刚到程家的时候还带着一身被虐待出来的痕迹,人也瘦得厉害,大多数时候只是睁着空洞的眼睛缩在角落里,几乎不怎么与人交流,程家请了最好的医生给他治疗,三年过去了,正常的孩子已经成人,而他只恢复到七八岁孩子左右的智力水平。
老管家本来以为这个孩子就这么毁了,以后不可能拥有自己的爱人,更不可能跟人组建家庭,程家在物质上自然是不会亏待程韵心,锦衣玉食的伺候着,可程母去世的早,程父为人严肃,不苟言笑,程韵心上面还有一个姐姐程江亭也嫁了人,难得有时间回来一趟,他虽然心疼程韵心,但也代替不了程韵心的家人来满足程韵心的情感需求。
好在心理医生为程韵心培养了一个爱好,就是拍照,他喜欢拿着相机出去四处乱拍,而且拍的大部分都是陌生的人脸,老管家每天为程韵心洗照片,发现了一个人的脸开始反复地出现,那个人就是谭越。
彼时谭越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他在离程家很近的一家甜品店兼职,而程韵心又喜欢吃甜品,老管家为了锻炼程韵心跟人沟通的技能 ,经常给他一些零钱让他自己去购物,一来二去程韵心就跟谭越熟悉了。
可谁也没有想到程韵心会喜欢上谭越。一个来自山区的穷小子,靠着自身努力考上了大城市的名牌大学,还勤工俭学赚取自己的生活费,甚至长相俊美,身材高大,配一个普通的富家女或许是绰绰有余了,但是跟程韵心背后的程家相比,还是云泥之别。
可架不住程韵心喜欢,一而再再而三的去找谭越,老管家暗中观察了好几次,谭越看出了程韵心智力上好像有点问题,但依旧对人客客气气的,耐心地为程韵心介绍店里新推出的点心,每次给程韵心安排座位,都是尽量选人少靠窗的位置,可以一边吃一边欣赏外边的风景。
暑假结束了,谭越也终止了在甜品店的兼职,他正式成为大四的学生,开始为实习和论文忙碌起来,程韵心只是他遇到的一位有些特殊的客人,他为程韵心感到可惜,上天赋予了这个人惊人的美貌,却没有给他相应的智慧,他确实是产生了一些私心,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对程韵心格外照顾,但也仅此而已。程韵心坚持每天来他工作的甜品店,每天都用不那么连贯的语句和他说话,或许是对他有些好感,但他从没想过要和程韵心发生点儿什么,甚至连联系方式都没留。
程韵心发现谭越突然不见了,整个人像是受了巨大打击一样,他开始不吃不喝起来,时常一个人默默流泪,程韵心的记忆始终都是混乱割裂的,他只会用简单的句子和外界交流,即使觉得痛苦也不知道怎么表达,只是封闭了自己的内心,直到他遇见了谭越,那张有几分熟悉的面孔格外使人有安全感,让他能安下心来,谭越这个名字被他刻在了心里,有时候他莫名其妙地感到一阵孤独难过,便将这个名字含在嘴里,模糊地叫几遍,好像也能借此得到一定安慰。
程家上下都对程韵心的变化毫无头绪,只能再次把医生叫来,老管家却有了自己的推测,他将程韵心和谭越之间的事情告诉了程父,甚至大胆地表示程韵心或许是喜欢上了谭越,程父当下就皱起了眉头,他倒不是嫌弃谭越的出声,只是他不了解谭越的为人,也不知道谭越对程韵心到底是什么想法,本来他是打算以后将程韵心托付给他信得过的晚辈的, 即使两人之间没有爱情,也能保证程韵心的下半生过得足够好。
现在程韵心可能是头一次喜欢上了一个人,程父严阵以待,立刻让属下去谭越所在的学校进行实习生招聘,他要亲自看看谭越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星期后,程韵心终于再次见到了谭越,不过不是在甜品店里,而是在程父的公司里,他记着父亲的嘱咐,让他不要去打扰谭越,他就只是呆在一个为他单独设立的隔间里,盯着窗外谭越认真工作的样子看,一看就看了快一年,他相册里谭越的照片越来越多,谭越也顺利毕业,成为了程氏的一名正式员工。
谭越虽然年轻,但为人处世已经十分成熟圆滑,业务水平也够强,很快就在同期中冒了尖,程父算是勉强认可了谭越的为人和能力,同意了程韵心和谭越的正式见面。
谭越不可谓不震惊,程韵心被程家保护得很好,从未暴露在公共视线里,外人只知有程韵心的存在,但真正见过面的却寥寥无几,谭越万万没想到那个经常光顾甜品店的漂亮男孩竟然是程氏集团的小公子,而且一年过去了,程韵心依然对他抱有强烈的好感。
这是一个可以让自己彻底翻身的机会,梦寐以求的财富和地位摆在眼前,谭越不是什么圣人,又是单身,自然要牢牢把握住。
第2章 第二章 礼物
程韵心也是有自己的社交圈子的,他爸爸好不容易同意了他和谭越见面,他心里高兴,很想把谭越介绍给他的朋友们认识,说是朋友,其实都是些跟程家利益相关的公子哥,大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是休戚与共的关系。
程父将程韵心介绍给这些公子哥们认识,目的很明确,就是告知这些家族,程韵心在程家的地位不可动摇,即使程韵心是个傻子,所有人也都绝对不能将他看轻。
但这些程韵心都不懂,他想着先给谭越买个礼物,他不敢一个人出门,打算邀请一个朋友和他一起挑,他打开微信,排在最上面的正好是郑彬,程韵心打字速度很慢,一般都是发语音,“小彬,你可不可以陪我逛商店啊”,他说话含糊,带着浓重的鼻音,尾音会拖得很长,语速又慢,听起来就像是在撒娇一样,郑彬立刻回了他,“好啊,你在家?我去接你”。
郑彬很快就来了,程韵心很少主动提出要出门,他有些纳闷,“怎么突然想去逛商店?”,程韵心回答,“嗯...我想给谭越买礼物”,谭越?郑彬听说过这个人,程韵心有段时间还因为谭越突然消失了就不吃不喝,郑彬烦躁地用手指敲着方向盘,一个穷小子,到底是怎么攀上程韵心的?不过既然是谭越,那就没必要买什么好东西了。
他开车带程韵心去了附近的大型商场,看见这么多陌生人,程韵心有点紧张,好在郑彬一直拉着他的手,他整个人紧贴在郑彬身边。
程韵心以前来过这里几次,他一进来就直奔目的地,郑彬看着程韵心手上拿的东西,差点笑出声,一个粉红小猪造型的U型枕,他都有些期待谭越收到礼物的表情了。
程韵心看谭越午休的时候总是直接靠在椅背上,他自己都替谭越觉得难受,心想着有了这个应该就好一点了吧。
程韵心环顾了一下店内,视线突然被什么东西吸引了,他晃了晃郑彬的手,“小彬,你帮我拿那个”,程韵心指着一个摆放在上层的玩偶,他个子矮,够不到。
郑彬随手抓起了一个黄色的鸭子,程韵心赶紧摇头,“不是不是,是旁边的那个小熊”,郑彬把小熊放在程韵心怀里,“你喜欢这个?”,“你忘啦,你之前送了我一只小熊,我想给它找个朋友,就它自己一个的话好孤独”。
程韵心说话做事就是这样,他会给自己的玩偶找朋友,还会跟玩偶说话,好像它们真的有生命一样,郑彬确实在程韵心生日的时候送过他一只毛绒熊,之后还见过好几次他跟那只小熊打招呼的样子。
程韵心十八岁的生日宴会举办得隆重而盛大,那时候他们还不认识,他爸千叮咛万嘱咐让他给程韵心好好挑礼物,他心高气傲得很,对他爸那副恨不得给程家当狗的样子十分不屑,心想不过就是一个傻子而已,糊弄人一样的从他侄女那里抢了一个毛绒熊,惹得他侄女哇哇大哭,他爸好不容易找到了个机会跟程韵心单独说话,暗暗拧了他一下,他不情不愿地把一个礼物袋子递给程韵心,他爸看到了里面的东西,差点要气晕过去。
程韵心也看到了里面的小熊,雪白一只,憨态可掬,那一刻程韵心的眼睛都亮了,那双漂亮的眼睛弯了起来,一笑里面就像是盛满了星星一样,这是程韵心收到的最喜欢的礼物,他冲着郑彬开心地笑了起来,说话也是一派天真烂漫,“谢谢你,小熊好可爱啊”,郑彬就是在那一刻毫无征兆地沦陷了。
郑彬回过神来,程韵心手里的小熊做工一般,根本比不上他小侄女的那只,“别要这只了,下次我带你去买更好的”,程韵心把小熊举了起来,“不会啊,这只就很好,它还系着蝴蝶结呢”,他拿着小熊伸到郑彬面前,故意说,“小彬小彬,我是小熊,不要讨厌我啊”。郑彬几乎是立刻就败下阵来,“好吧,你喜欢就好”。
程韵心笨拙地用手机付了款,他之前学了好几遍才学会,总算是买到了心仪的玩偶,程韵心情绪很高,他注意到有人给他发了消息,一字一顿地读了出来,“周...末...要...不...要...去...钓...鱼”,程韵心兴奋地回,“要!”,转头对郑彬说,“小河说周末要去钓鱼!”
小河就是于清河,同样是他们圈子里的人,程韵心记不太住人名,就学着他爸爸的叫法用小加上最后一个字来称呼他们,于是乎在外面呼风唤雨的大少爷们在程韵心面前就都成了小字辈,程韵心的年龄甚至比他们还要小,不过谁也没有去纠正。
于清河所在的于家这几年势头正猛,甚至有隐隐赶超程家的趋势,于清河本人更是出了名的脾气差,手段狠,可在程韵心面前,他依旧是“小河”,同辈人里面只有程韵心敢这么叫他。
在程韵心的世界里好像从来不存在恶,他对谁都是那么温温柔柔,那么小心呵护,甚至有次他看见了于清河受伤的手,难过到快要哭了,一直问于清河疼不疼。
郑彬有时候会想,哪怕是再凶恶的头狼,遇上程韵心,怕是也会被当成家犬,但程韵心真的有那个本事,能让头狼低头,心甘情愿地为他收起锋利的爪牙,做他温顺的家犬,于清河就是个好例子。
第3章 第三章 眼泪
谭越再次见到程韵心时依旧是在程父的办公室里,程韵心递给了他一个袋子,里面装着那个粉红小猪的U型枕,“嗯...这是送给你的”。
程韵心看起来有些紧张,他没什么挑礼物的经验,只能按照自己的喜欢来,小猪那么可爱,谭越应该会喜欢吧?
谭越马上接了过来,程父正在看着他们,所以他没有表现得特别惊喜,这样未免显得表演的成分过多,毕竟一个正常男人收到这种东西应该都不会觉得很适合自己,他礼貌地说,“谢谢,我午休的时候正好可以用”,他没有明确表示出自己的喜欢,但向程韵心暗示他一定会用。
程韵心放下心来,“周末小河说要去钓鱼,你也一起来吧!”,这是个好机会,既可以和谭越一起玩,还可以介绍谭越给他的朋友们认识,谭越看了一眼程父,“小河”应该是程韵心的一个朋友,他还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被准许进入程韵心的朋友圈,见程父没什么特别的反应,谭越便欣然同意了。
周末,程韵心带着谭越去见了于清河他们,于清河很不满意程韵心的决定,谭越这样出身的人,根本不配进入他们的圈子,对谭越,他轻视得很,“韵心,你为什么非要带着他啊?跟我们玩儿不就够了吗?”,郑彬也在,他自然是站在于清河这一边儿的,也跟着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