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3)
捡到那只小白猫的时候,还是在末世前,他送去宠物医院打了针,又买了最贵最舒适的猫用具,备好了猫粮,取了名字,打包给了明辉。
就算自己养不了,也要把名字占了,盖个戳,打上自己的印记,越泽性格的霸道之处就可见一斑了。
明辉那家伙倒没什么洁癖,但他不爱伺候猫大爷啊,他觉得在猫眼里,它就是国王,人类都是鱼唇的奴仆,颐指气使,傲娇的不得了,那还能忍?
这就叫一家不容俩傲娇,但是明辉不承认。
勉勉强强拉扯了两个月,后来遇到了同样喜欢猫的庄衍,终于把这祖宗送出去了,好在蛋挞也很喜欢庄衍,皆大欢喜。
灼华僵硬的看着趴在自个腿上连嗅带挠的大白团子,举着手有些不知所措。
“你也有恐毛症?”庄衍见卓华僵硬的那个样儿,也不倚在他哥身上闭目养神了,嗖的一下坐起来,俩眼睛亮晶晶的看的灼华汗毛直立。
像他这种看见毛绒绒就拔不动腿的猫奴,实在理解不了这些传说中的“恐毛症”物种,在他看来分明就是死矫情,根本不懂毛绒绒的美好。
他坚信只要让他们体会到了毛绒绒的美妙,一定会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痛改前非好好做人,从此扎进毛海,欲/仙/欲/死/欲罢不能……不可自拔。
他是不敢在团长大人身上拔虎须,终于今儿又让他碰上一个好欺负的,于是庄衍伸出罪恶之爪,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把抓住灼华的嫩手按在了美妙的毛绒绒上,因为用力过猛,打搅了蛋挞探寻美味的小鱼,喵呜一声回头就是一爪。
蛋挞好歹看清了那是它的长期饭票,只用肉肉的爪垫象征性的拍了一爪,至于因为没把住力弹出来了一根小指甲在饭票手上剌出来的一道红,它表示:没看见!
庄衍估计是被它挠惯了,也没在意手上的刺痛,还一脸期待的看着灼华:“怎么样?是不是很好摸?”
灼华愣愣的动了动手指,柔软的毛毛蹭过手心,好似一直软到心里去,听到庄衍的话,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小孩眼睛一亮,正要趁胜追击,一次性治愈灼华的恐毛症,却突然手下一空,毛绒绒被人强行拉走了!
他回头一看,他哥正拿着指甲剪,磨刀霍霍向蛋挞,可怜的蛋挞在他怀里直扑腾,但是它那点儿小劲儿哪能敌得过八块腹肌的庄家大哥呢,眼见不敌恶势力,自己的利爪就要被残忍的剪掉,它只好退而求其次委委屈屈的朝庄衍叫唤:“喵~呜~”
那小声音,如泣如诉,好不可怜,庄衍立马就不能忍了,“哥,你要干嘛啊。”赶紧出手把小家伙救回来,放在怀里仔细的安慰,还不忘了控诉他哥的暴行。
“你看你吓着它了,它的指甲就是它的武器它的尊严它的全部!要是把你最宝贝的那把枪砸烂了,你乐意啊。”
庄家大哥皱着眉头,指着小孩旧伤未愈新伤又起的爪子,看着蛋挞的眼神儿冷的像是要杀猫:“再被它抓一次,就直接丢掉,别养了。”
庄衍缩了缩手,还是梗着脖子毫不退缩:“你们这些人类真是过分,打着爱猫的幌子,又是结扎又剪指甲的,有问过猫的意见么?还有没有点猫权了?,明明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小孩振振有词的说着你们人类,俨然要跟这帮鱼唇的人类划清界限了。
“忍不了被抓就别养猫啊,这世上哪有这么好的事儿,好处全让你自个儿占了,又想享受猫的可爱和陪伴,又不肯接受它带来的一丢丢伤害,难道喜欢一朵花,你就要把它揪了?这根本就不是爱猫!难道你爱我,你会打断我的腿,关起来圈养么?”
“喵呜~”就是就是~蛋挞在一边儿喵喵呜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