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八十一、书生意气(3/3)
这就好比很多人都骂,为什么那些罪大恶极的人,比如二战战犯,在审判的时候也要给他找一个辩护律师,而辩护律师哪怕深知他罪恶深重,手中有千万无辜者鲜血,也要极力为其辩护。
因为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辩论是为了从方方面面全面考虑,在这种思考和碰撞中不断完善法律。
如果这样一个战犯根据当时法律逻辑,最后居然能依法脱罪,那就说明法律存在漏洞,需要改进,身为所有人民的约法,就必须面面俱到,方方面面都要经受考验。
而王通显然是没有这种精神的。
觉得这样不错,就这么做了,要不是因他是德公长子,只怕早有人跳出来参他了。